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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进境马匹隔离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

发表时间:2025-01-17 09:49

   桐庐县进境马匹隔离场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新合乡新民村柴雅线与新义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地块面积为10415m2,北至新义路,东至桐庐孔惠纺织有限公司,南至孔惠路,西至农田。

   本项目在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地块进行了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其中,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场内6个,场外1个对照点)以及4个地下水监测点(场内3个,场外1个对照点)。根据监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经统计分析后可得出如下结论:

1、污染评价结论

(1)土壤

    地块内所有土壤采样点位的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的敏感用地筛选值。铁和铝低于《美国环保署地区筛选值(RSL)》住宅用地土壤筛选值。

(2)地下水

    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中的所有检测指标(常规指标、重金属、石油烃类和有机污染物)除浊度和锰外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地区筛选值(RSL)》(2024年5月)中的地下水筛选值。本地块地下水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的指标中,浊度指标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毒理学指标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且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的前提下,该指标无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内锰依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无暴露途径,地下水风险可接受。

3、报告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及《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各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土壤污染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0805)开发使用,可结束地块调查工作,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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